随着保险业监管持续深化,**2025年银保监会19号文**与**保监会134号文件**的差异引发行业关注。前者聚焦**跨市场风险联防联控**,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协同;后者则侧重**单一保险业务合规框架**,明确产品设计红线。**细则解剖**显示,19号文新增**数字化穿透式监管**要求,而134号文件更强调**传统渠道销售规范**,二者共同构成"严监管+促创新"的政策组合拳。

去年,保监会134号文件的落实,让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“下架”,最后连各大险企公司的“开门红”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创,出师不利。今年5月4日,银保监会又下发了一个比王炸还劲爆的政策--19号文,在此通知中,回归保障本质、规划细则成为文件的“重中之重”,那么,银保监会19号文与保监会134号文件有何不同?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银保监会19号文与保监会134号文件有何不同
一、实际操作不同
如果说“保监会134号文件”是针对所有保险公司的“开头文”,那么,银保监会19号文就是“续集”,简单点来说,实际操作并不相同,“134号文”是原则性文件,而“19号文”是细则性文件;
二、严格程度不同
纵观保监会134号文件,讲述的核心重点为“规范保险产品”,不过去年在该整改公布之后,不少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见缝插针,以“停售”作为噱头,大肆炒作,而银保监会19号文规避以上销售做法;
三、细则不同
在“开门红”产品时,保监会134号红头文件明确表明万能险、投连险不能作为附加险,为此,保险公司都不谋而合地采取了“双主险形式”,可谓是双轮驱动,动感十足也验证了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的局面
而为了杜绝这样的状况,“19号文”作为“134号文”的续集,细则更明确,看来留给保险公司玩擦边球的空间不多
